證監會警告:幣安未獲發牌或註冊 適時採取執法

證監會警告:幣安未獲發牌或註冊 適時採取執法

香港證監會表示,留意到幣安已在多個司法管轄區提供股票代幣的交易服務,並關注到這些服務亦可能有提供予香港投資者。證監會需明確指出,幣安集團旗下的任何實體均未獲得發牌或註冊以在香港進行「受規管活動」。

根據有關陳述,股票代幣是獲不同的相關海外上市股份的存管投資組合支持的虛擬資產,其價格緊密追蹤有關股份的表現。由於股票代幣可以零碎單位計值,因此它們被推廣為投資者購買零碎股份的另類方法。

股票代幣在香港相當可能構成《證券及期貨條例》所指的「證券」,故屬於證監會的監管職權範圍。證監會警告,若股票代幣屬「證券」,無論在香港進行或以本港投資者為目標,推廣及/或分銷有關代幣均構成「受規管活動」,並須向證監會領取牌照,除非屬於適用的豁免範圍。任何人如未取得證監會認可或註冊,而向香港公眾發售有關代幣,可能屬違法。凡違反相關條文者均可能被檢控,一經定罪,須受刑事制裁。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表示,絕不容忍任何違反證券法例的行為,並會毫不猶豫地在適當時對無牌平台營運商採取執法行動。投資者應注意在不受規管的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的風險。若有關平台終止運作、倒閉或遭黑客入侵,投資者可能會面臨損失在該平台上持有的全部投資的風險。證監會亦未必有監管權力,如有爭議,投資者相當可能難以提出申索,亦可能無法循法律途徑獲取賠償。該會亦提醒中介人,,如中介人有意提供任何涉及虛擬資產的金融服務,應及早通知該會並與其討論計劃,以免引致負面監管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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