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騰訊涉違內地反壟斷法遭市監局罰款

阿里騰訊涉違內地反壟斷法遭市監局罰款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對互聯網領域22宗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罰款。

涉案企業包括阿里巴巴(9988)及騰訊(700)等。當中,騰訊涉及5宗案件,包括收購58同城、小紅書、搜狗、獵豹移動以及蘑菇街的股權。騰訊合計需繳納罰款250萬元。

阿里方面,涉及6宗案件,包括阿里網絡收購天鮮配股權、紐仕蘭股權、廣州恒大足球俱樂部,以及阿里創投收購五礦電商、與上海商投設立合營企業、與浙江創新投資設立合營企業,阿里累計需繳納罰款300萬元。

市監總局表示,經查後,相關案件均違反《反壟斷法》,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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