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譴責滿地科技6名前董事違反上市規則

聯交所譴責滿地科技6名前董事違反上市規則

聯交所譴責滿地科技(1400)6名董事,包括滿地科技前主席林清雄、前執行董事邱志強、鄧慶輝、獨董陳瑞華、馬崇啟及俞毓斌,並批評前獨立非執董陳瑞華、馬崇啟及俞毓斌。聯交所指該六名董事違反上市規則,邱志強蓄意不履行其配合聯交所調查的承諾,而林清雄蓄意不履行上市規則所載的責任及盡力承諾,二人若仍留任該公司董事會,將有損投資者的利益,指令該公司委聘獨立專業顧問對內部監控進行檢討及相關董事參加培訓。

聯交所裁定滿地科技相關董事未有就公司的部分應收款及預付款履行董事職責,具體而言,執行董事未能保障該公司的部分資產,而獨立非執行董事未有積極關注該公司事務並主動跟進他們注意到的特殊情況,促使財務報表如實、不偏頗地反映情況及確保公司實行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

聯交所指令滿地科技委聘上市科接納的獨立專業顧問對提升該公司的內部監控進行全面檢討及提出建議;二人日後若要再獲委任為聯交所上市公司或將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董事,先決條件是參加15小時有關《上市規則》合規事宜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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